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398名警察为了公安事业奉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24人被批准为烈士。
谈及警察因公牺牲的原因,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人分析说,积劳成疾和交通事故是2006年公安警察因公牺牲的主要原因。2006年公安警察因积劳成疾牺牲175人,比上年下降4.4%;因交通事故牺牲147人,比上年下降26.9%。尽管因积劳成疾和交通事故牺牲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两者占牺牲警察总数的比例仍高达80.9%。其中,因积劳成疾牺牲的占44%,因交通事故牺牲的占36.9%。
据介绍,派出所警察、交警、刑警、治安警、消防警等一线警察因公牺牲人数较为集中。以上5个警种共有272人牺牲,占牺牲警察总数的68.3%。
因公牺牲警察呈现低龄化特点。因公牺牲警察平均年龄为40.4岁,比2005年因公牺牲警察的平均年龄低4.4岁。因公牺牲警察中,29岁以下的64人,占牺牲警察总数的16.1%;30岁至39岁的109人,占牺牲警察总数的27.4%;40岁至49岁的139人,占牺牲警察总数的34.9%。
因公牺牲警察中男性占绝大多数。在因公牺牲警察中,男性388人,占牺牲警察总数的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