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佩服国人的想象力,“房奴”的称号方兴未艾,“墓奴”的说法又诞生了。据4月1日《法制日报》报道,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不少墓园“生意红火”,售卖墓地的网站点击量也骤然增加,各地掀起“购墓热”。伴随着场面异常火爆,价格也虚高不下,有些地方竟然达到每平米万元以上。一位刚刚花了10万余元购置了一块中档墓地的购墓者说,过去做“房奴”,现在,不仅要做“房奴”,还要做“墓奴”,“这种苦不堪言的现实,何时是个终结?” 刚刚从“房奴”的枷锁中解放出来,还要继续做“墓奴”,这位先生的不幸生活着实叫人同情。可笔者转念一想,这样的感喟带有矫情,甚至还有炫耀的意味。10万余元价格的是中档墓地,可还有几千元的低档墓地啊,为什么舍贱求贵?如果确实是生活艰难,处处用钱,如孩子急需上学,老父亲需要赡养,我想,这位先生是断然不会花10万元为自己或家人买一块死后容身之地的。可见,能够消费起动辄十万以上墓地的主,还是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或者可能就是指望墓地像房子一样升值,日后想大赚一笔,如此以来,不但不值得同情,简直是可恶了。 基于如上的分析,“墓奴”实在没理由埋怨。但话说回来,现在水涨船高现象多了,这个理大家逐渐懂了,炒作墓地确实加重了一般民众的经济负担,容易造成了国人活着不幸福,死了也要给家人添压力的尴尬。因此,民政部修改《殡葬条例》,严禁“炒墓”,尤其“炒活人墓”,如果出现类似违法现象,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放在目前的大环境下考虑,就是出于民生考量,值得期待。可笔者认为,仅仅靠罚款治理不了活人墓,很可能陷入越罚款墓地越贵的境地,正如眼下的楼市——越是调控,房价就越是呼呼上蹿。 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惩罚力度不够。这点正如环保部门对一些污染大户的处罚一样,区区50万算什么呢?人家一个豪华墓地就上百万,利润高达300%以上,还在乎你那50万的罚款?况且,罚款的钱一般也会转嫁给消费者,经营者是不会亏本的。再说,一个墓地之所以能够炒到上百万,并不是墓园经营者一家的责任,而是部分国人封建迷信思想和炫耀性消费双管齐下的恶果。因此,只要有这个社会需求,禁止的力量就会苍白,各种严防死守的规章制度也会一文不值,——国人的变通能力之强,那是举世闻名的。笔者觉得,在处理这种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时,有关部门必须屏弃动辄罚款的手段——一种类似于变相帮助经营者加价的行为,而是想想有没有别的办法。 比如,可不可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出于对每个死者尊严的考虑,以及现今确实存在的支付能力的不同,可以把墓地分为低中高三档,每一档规定一个价格上限,一旦经营者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就取消他的经营资格。比如,考虑到民政部门与殡葬事业之间的敏感关系,再出于利益回避的需要,对墓园的监督管理、处罚应该由其他部门来执行。当然,这只是笔者的想法,只是说明,很多事实证明靠罚款不解决问题,要想治理活人墓,叫民众死得起,还要想想别的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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