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六小龄童为新书《六小龄童品西游》来到南京。谈到对恶搞《西游记》的看法时,六小龄童满腹牢骚:“孙悟空怎么能跟女妖谈恋爱呢?要恶搞,回去恶搞你爷爷奶奶去,别恶搞《西游记》!”(3月28日《南京晨报》)
其实,无论恼羞成怒还是神化膜拜,都不可能阻遏种种对《西游记》的恶搞。《大话西游》、《情癫大圣》自不必说,从1978年以来,日本已经连续四次将恶搞的《西游记》搬上荧屏,现在,美国好莱坞也要拍一个脱胎于《西游记》的不伦不类的《功夫之王》,恶搞之势并无刹车。在我看来,这与我们态度鲜明而行动迟缓有很大干系。
一方面,在对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上,我们总显得不慌不忙,与急赤白脸地反对大相径庭。韩国端午祭申遗是一例,而在自以为抢不走的古典名著上依然如此,据悉,日本某些企业已经抢注了“三国”、“水浒”、“西游”等商标,而我们现在还无动于衷。当孙悟空、林黛玉形象或者名字任由别人使用的时候,一些低俗恶搞也就在所难免。
另一方面,目前对古典名著的恶搞一般还只是借用其中的人物名字或者支离破碎的情节,即使如此,对这些文化“碎片”的恶搞已经很令我们头痛。一定程度上,是我们对古典名著的还原演绎还太少、还太弱,一直没有一个能够走向世界的大片诞生。所以,有力应对恶搞,最现实的做法是多拍出几部古典精品,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