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国热线 > 法律 > 谈法论道 > 法治时评
 

廉租房建设滞后乃民生之痛

中国法律Law.HeyHot.com ( 日期:2007-03-27 15:26)

  廉租房建设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史上头一次,也被公认为是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之一。不过,廉租房建设的现状和进展并不令人乐观,尤其是资金问题,已经成为推进廉租房建设的一大瓶颈。2006年,全国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3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 
   
  春节期间,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一句话依旧让人记忆犹新:“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从十多年改革和探索的实践看,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 
   
  这句话来之不易且意味深长啊。把住房问题“升华”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落实社会基本保障的高度,才让人们看到了解决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问题,解决关系民生社稷的社会重要问题的一线希望。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廉租房便是为他们“度身”而建的栖息之处,但并不乐观的廉租房建设的现状和进展,肯定会让他们“望房兴叹”,黯然神伤。住不上廉租房,肯定是他们心中最大的痛处。 
   
  媒体披露说,为解决廉租房建设的资金问题,国办去年发文明确规定: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在各地土地出让“争先恐后”、出让金额“节节攀高”的今天,按人们的设想,筹措廉租住房资金,恐怕并不是很大的问题,但为何就偏偏成了瓶颈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的答疑能让我们“豁然开朗”:“究其原因,还在于各级政府的土地收入是投资扩张的主要驱动力。现在要把这笔用于发展的钱,转到住房保障上来,多少有点心不甘、情不愿。” 
   
  这边是土地出让红红火火,那厢却廉租住房建设滞后。据统计,目前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可见,廉租房建设在不少领导的心目中,还不是其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关紧要,无足轻重。以至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居民住房问题增补进了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之列! 
   
  看来,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廉租房建设实施严厉的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使其成为考核领导业绩的“硬杠杠”,已是势在必行之举。几天前,建设部明确表示,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这是国家第一次提出房价居高不下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规定。那么,谁会因廉租住房建设滞后而被问责呢? 

来源:红网
作者:吴杭民

中国热线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相关新闻
 
 娱乐场所实名制管理不止一石三鸟
 请为权利与法治留一座中国城堡
 出租车经营权究竟属于谁?
 学习中国的物权法宗旨
 该挨板子的不仅仅是郭德纲!
 台湾也闹“文革”?
 从民主税征视角看利息税征废
 “谋女郎”开宝马值得喧哗吗?
 从我吃过的“最贵的东西”说起……
 不能容忍任何人从错误行为中获益

 
本网站所有内容归中国热线和中国科技拥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警告:本网站上的图象由数码水印技术保护。您对本网站的任何使用应遵守我们的使用条款,并构成对该条款的知悉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