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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烂尾楼骗贷7.5亿 律师银行首次被控失职

中国法律Law.HeyHot.com ( 日期:2006-05-08 09:50)

  据北京晚报报道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对森豪公寓骗贷大案提起公诉,此案中开发商虚构257名购房者,向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骗取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10名被告人中,5人是开发商的老板及下属,两人是中行北京分行工作的律师,还有3名中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邹庆指使手下雪卫星和王育红伪造了数百份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从中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6.4亿余元。

  除了森豪公寓,一个叫华庆公寓的楼盘也成为邹庆骗贷上亿元的工具。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间,在没有履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能力的情况下,邹庆指使手下余建三、聂萍,采取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手段,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从中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1.07亿元。

  在这起骗贷大案中,非常引人注目的是,被告人名单上有两名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在银行骗贷案中追究律师失职的刑事责任。两名律师是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的孔卫东和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的战军。

  孔卫东和战军作为职业律师,于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间,向银行出示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两人共出具161份内容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先后向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5亿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孔卫东、战军的行为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的徐维联和零售业务处贷款业务科科长尚进、零售业务处消费贷款业务科信贷员张笑非,被控犯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检察机关认为3名银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对轰动一时的森豪公寓骗贷大案提起公诉,此案中开发商虚构257名购房者,向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骗取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提起公诉的10名被告人中,5人是开发商的老板及下属,两人是为中行北京分行工作的律师,还有3名中行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

  朝阳门天价楼盘烂尾4年

  东二环朝阳门桥向西100多米,路南有栋停工已久的公寓楼,大楼外墙装修了一半。周围居民说,这楼盖盖停停10年了,最近一次停工是在2002年,随后一直“烂”在这里4年之久。这个项目就是中国虚假按揭金额最大的烂尾楼——森豪公寓,根据检察机关此次公诉认定数额,森豪公寓假按揭骗贷达6.4亿!

  41岁的邹庆就是森豪公寓昔日的主人,但今天他已经在看守所里度过了1年多时光。邹庆早年下海做外贸生意,后拥有了港商身份,在香港、北京等地与人合伙创办多家以“华运达”为名的企业。2000年,邹庆任法定代表人的华运达房地产公司重新启动了当时已经停工的森豪公寓项目。当时报道称森豪公寓住宅面积3.4万平方米,商用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的开盘均价高达2500美元/平方米,而商用部分的均价更高达3500美元/平方米。

  没人会想到,在这个“天价”楼盘“红火”开盘的背后,是邹庆铤而走险的一场豪赌。

  假按揭骗局套劳银行

  所谓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是开发商自导自演的一出骗局。在邹庆扬名的那个年代,这种“空手道”的操作手法,曾广泛地运用在房地产圈:开发商先人为抬高房价,然后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方式,套取银行高额贷款。开发商以虚高的房价为按揭的基准比例,把高于实际房价的现金套入自己囊中,银行就此被套进房地产业。

  在森豪公寓骗局中,受命造假的是北京华运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部副总监,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雪卫星和北京华运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秘书、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王育红。公诉机关指控,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在邹庆的指使下,雪卫星和王育红伪造了数百份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虚构森豪公寓商品房销售的事实,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从中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6.4亿余元。

  业内人士分析,一般利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骗贷的开发商,大都资金实力较弱,希望通过这种假按揭的方式从银行骗贷,以补充建设资金。如果项目热销,开发商在有真正的销售资金回笼时,可以将那些假按揭与银行解除合约,或转按揭方式脱手,整个过程的运作几乎天衣无缝。但是,开发楼盘一旦销售不好,由于按揭是假,没有人持续地按月还款,骗贷真相无法掩盖,虚高的房价泡沫破灭,银行的风险也立即变现,所剩的也许只有一栋烂尾楼。

  两个楼盘骗贷7.5亿

  至今鲜为人知的是,除了森豪公寓,一个叫作华庆公寓的楼盘也成为邹庆骗贷上亿元的工具。检方指控邹庆在担任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实际控制该公司期间,于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间,在没有履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能力的情况下,指使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余建三、聂萍,采取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手段,虚构其开发项目华庆公寓商品房销售的事实,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从中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1.07亿元。

  两个楼盘,为邹庆骗来个人按揭贷款达7.5亿。公诉机关认为,邹庆、雪卫星、余建三、王育红、聂萍采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的方法骗取中行北京分行按揭贷款,且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5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罪名成立,被告人将面临最高为无期徒刑的刑罚。

  失职律师首次被公诉

  在这起骗贷大案中,非常引人注目的是,被告人名单上有两名为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在银行骗贷案中追究律师失职的刑事责任。

  两名律师是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的孔卫东和北京市华意律师事务所的战军。按规定,银行按揭贷款首先要通过这两家律师事务所的资信审查。数亿元的骗贷要借用数百个身份证,伪造数百份合同和证明文件,如此大规模造假,竟轻易骗过了职业律师的眼睛。

  检察机关指控,孔卫东和战军作为职业律师,于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间,在没有尽职调查森豪公寓项目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信情况下,向银行出示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两人共出具161份内容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先后向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5亿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孔卫东、战军的行为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银行官员被控失职

  银行放贷最后、最关键的关口就是银行审批。在邹庆先后两次成功骗贷的过程中,一个银行实权人物不可不提,他就是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的徐维联。徐维联在北京房地产圈子里颇有名气,他当了十几年副处长,手中握有审批个人按揭贷款的大权。正是徐维联大笔一挥,中行北京分行向森豪公寓、华庆公寓两个项目中257名虚构的购房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造成北京分行损失贷款本金6.6亿余元。有报道称徐维联曾得到华运达公司的好处费800多万元。但从此次公诉的罪名看,检察机关目前并未认定徐维联受贿或共同诈骗的事实,只追究了他的失职罪行。

  徐维联和零售业务处贷款业务科科长尚进、零售业务处消费贷款业务科信贷员张笑非,被控犯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检察机关认为3名银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骗贷多是内外勾结的经济犯罪活动,堵住假按揭关键在于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此次森豪公寓骗贷大案追究开发商、银行律师和银行工作人员一系列环节的刑事责任,有助于遏制此类犯罪。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邱伟文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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