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 (记者 罗博)银广夏董事局25日公布了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的协商结果,截至4月1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中小投资者诉该公司证券民事赔偿案尚有502名原告未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
公告中说,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截至4月12日,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调解协议且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共计333人,其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03,140,105.40元,其中: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28日以(2004)银民商初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之一柏松华诉讼银广夏公司证券民事赔偿案依据本次协商方案达成和解;另有一人撤诉,其诉讼请求金额26,005.81元。截至4月1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中小投资者诉该公司证券民事赔偿案尚有502名原告未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和解,其诉讼请求金额合计71,176,763.86元。
同时,依据此前公布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非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0.57176股,此外银广夏公司将以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本281,037,412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银广夏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将获得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份,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89,572,604股。
据悉,银广夏公司将在近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的日期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