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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贪官为3万赃款“踢皮球”

中国法律Law.HeyHot.com ( 日期:2005-09-2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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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明(左二)和孙继永(左三)被带入法庭前。

    去年年末,落网煤商李建明抖出官员受贿放劣质煤进京的内幕后,一些官员相继被依法处理。昨天,又有两名被牵涉其中的官员———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和执法督察处主任科员张万明、原北京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办公室主任孙继永在朝阳法院受审,他们被指控收受贿赂共计21万余元。庭上,对于到底谁拿了其中的3万元赃款,二人说法不一。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至12月,张万明以有人举报煤商李建明(另案处理)供应给北京望京供热中心的煤炭有质量问题为由向李索贿,李建明给了孙继永5万元人民币,孙继永将其中的3万元给了张万明。

    昨天上午,张万明首先单独受审。当公诉人问他有没有收过孙继永给的3万元时,张万明表示,他记得很清楚,2003年底,他带朋友到顺义看孙继永帮忙找的一块地皮时,孙继永把他叫到一旁要给他钱,被他回绝。而轮到孙继永受审时,孙却表示,自己收来的钱没有全部占为己有,一部分用于疏通关系,一部分给了张万明。孙继永称,收到李建明给的5万元钱后,他将其中的3万元分3次给了张万明,其中有一次就是在顺义看地皮时给的。

    11时许,张万明和孙继永同时出庭受审,两人仍对这3万元的去向各执一词,法官宣布休庭。

    除李建明案外,检方还对二人的其他受贿行为作出指控:2003年7月,张万明提出让煤商韩忠为他和孙继永出钱到西藏旅游,韩忠出了2万元,旅游后剩下的钱被二人分掉。此外,张万明和孙继永还各自收受了几个煤商的贿赂7.8万元和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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