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南京消费者徐强(化名)
被告: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
起诉事由:今年6月,徐强在南京市云南北路电信营业大厅办理了“小灵通”业务。1个月后,他发现自己的话费达到了150多元,这比他平时的高出很多。徐先生觉得自己打的电话不多,不可能用到150元的话费,他怀疑自己的电话被人盗打了。7月8日,徐先生到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以下称南京电信)龙江营业点,要求查询话费清单,但遭到拒绝,理由是“小灵通”属于无线市话,不提供此项服务。徐强认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的话费使用情况,于是,徐强将南京电信告上法庭,要求南京电信协助查询“小灵通”话费及提供话费清单。
南京电信辩称,电信部门目前没有要求他们向市民提供此项服务,“小灵通”目前的技术还不能满足徐强的要求,他们只能统计“小灵通”的话费总额,具体通话情况他们也无法掌握。只有在公安部门介入的情况下,电信公司才能够提供徐强所要求的话费清单。
处理结果:原告起诉至法院后,南京电信认识到自己不提供话费清单的做法欠妥,在庭外向被告道歉,并且满足了原告提出的要求,承担了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