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普通行政案件时,法官助理这一新角色首次出现在庭审中。
据介绍,法官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当事人双方交待诉讼权利与义务,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调解,听取双方意见,锁定证据,提炼争论焦点等。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助理必须在开庭3天前就将资料交给法官。法官助理还承担协助法官宣判的职责,并负责制作法律文书。
同时,法官助理的设置也精简了法官队伍。以前审判人员和助理审判人员都可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法官人数较多,办案水平参差不齐。现在法官助理只协助审判,没有审判权。